【塑料機械網 政策及標準】為進一步增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能力,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編制了《廣東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2-2025年)》(下稱《方案》),并于2022年8月4日發布。
《方案》要求,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全鏈條治理成效更加顯著;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可循環快遞包裝保有量達到200萬個;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總能力達到13萬噸/日左右,焚燒能力占比達到80%以上;全省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地膜殘留量實現零增長;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進,水面漂浮物清理專項行動常態化開展,重點水域、重點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的歷史遺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方案》還提出了五大類24項重點任務,包括:
(一)塑料生產使用源頭減量行動
(二)塑料替代產品推廣使用行動
建立健全塑料替代產品標準體系。充分考慮竹木制品、紙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影響,完善相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科學穩妥推廣塑料替代品。落實國家出臺的生物降解塑料標準。鼓勵相關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龍頭企業制定塑料替代產品相關團體標準。
推動生物降解塑料產業有序發展。引導生物降解塑料生產企業對照國家標準,適時做好產品更新和生產調整,促進產業科學合理布局,推動塑料制替代品產業化、綠色化、規范化發展。加大對全生物降解農膜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推廣應用全生物降解農用地膜等農業投入品。推動可降解塑料檢測能力建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三)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處置行動
合理布局收集與轉運設施。結合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推進城市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融合,在大型社區、寫字樓、商場、醫院、學校、場館等重點區域科學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設施,提高塑料廢棄物收集轉運效率。建設或改造一批輻射半徑較大的縣域分揀中心及交易市場,提升已建成的分揀中心或交易市場的綜合分揀處理能力。增加海灘、港口碼頭、旅游景點等活動場所垃圾收集設施投放,提高垃圾清運頻次,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收集和轉運清理能力。
提升交通運輸領域規范化回收水平。圍繞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等旅客運輸領域,加強塑料廢棄物規范收集,實現交通運輸工具收集、場站接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的全過程銜接。鼓勵推動旅客運輸單位通過采取提高垃圾清運頻次、實施垃圾分類等措施,加強塑料廢棄物清理,提高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率。督促鐵路運輸企業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的服務設施設備和可循環利用的服務用品。指導各地高速公路服務區持續落實垃圾分類規定,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將民航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民航行業監管執法信息庫,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四)重點領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動
開展農膜回收和農藥包裝廢棄物治理行動。深入開展地膜科學使用回收,大力推進標準地膜應用、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資源化利用和妥善處置,聚焦重點用膜地區推廣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和標準地膜,有效防控農田白色污染。逐步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再利用激勵機制,鼓勵農膜以舊換新。常態化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行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構建布局合理、運轉高效、全程可控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理體系,全面落實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回收處理主體責任。推進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和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試點。鼓勵支持種養殖大戶、農業生產服務組織、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積極開展灌溉器具、漁網漁具、秧盤等廢舊農漁物資回收利用。到2025年,建設30個左右農膜回收省級重點縣,支持20個重點縣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建設。
(五)塑料污染治理全民行動
(詳細內容見附件)
原標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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